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18〕5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0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发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义成、李晓敏
副组长:冯 涛、刘 涛、李 胤
组 员:张光权、钱功明、龚香宜、姜学鹏
三、选拔对象
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
四、选拔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五、选拔程序
(一)学院将2020“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二)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本科专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六、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 内容
| 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 10月29日
| |
2
| 学生提交申请
| 11月2日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
3
| 学院选拔考核
| 11月3日-4日
| |
4
| 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3天
| 11月5日
| |
七、其他说明
1、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2、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研发〔2020〕2号)的通知, 我院将实施“3+1+X”本硕博贯通式“卓越人才培育计划”。即从我院“3+1+2”本硕贯通式“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中遴选出一批优秀本科生直接进入硕博连读阶段学习,其中“X”为硕博连读阶段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所有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需要在表格中填写“卓越人才培育计划”意向性申请。
3、“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校将于2021年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资环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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