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保障
(一)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组织和指导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审定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三)学科成立包括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有海外经历的专业教师或英语专业教师、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综合考核等,考核结束后确定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意向。
三、招生导师要求
经学院和学校确认,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学科提出申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入选者、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
(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前三名)、省部级三大奖的一等奖获得者(负责人);
(三)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名额占该导师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考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专业基础好,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CET-6成绩≥425,或TOEFL成绩≥80分,或IELTS成绩≥6.0分,或已在国外留学或合作研究半年以上者;
(六)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七)现役军人须持二代身份证申请的,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2016年12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至学院:
1.《武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与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预毕业证明、学生证复印件),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及近期取得与报考学科有关的科研成果复印件等材料;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 1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
7.证明其学术、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9.《武汉科技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审核申请人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科研材料、科研计划书、思想政治等情况,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排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结束后确定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意向。考核总成绩300分,其中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考核各100分。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取其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1.英语水平考核(100分)
主要考核申请人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
具体考核形式:考生用英语对个人情况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复试专家用英语按专业领域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00分)
主要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实验操作技能。
具体考核形式:复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做出回答。
3.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以及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具体考核形式:申请人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研究设想等),考核时结合PPT进行汇报(时间10-15分钟)。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录取: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在SCI、EI收录的本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含录用)、或获得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获得其它由学科认定的高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
(四)审批录取
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中,任一考核环节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学科招生计划,按照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环节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拟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政审、体检合格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
六、监督
申请人在以“申请-考核制”申请博士研究生过程中,如对相关工作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院信息公示网站:http://202.114.242.231:8040/default.html;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教五楼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5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2892;
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7-68862830。
相关表格见附件。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 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书.doc
附件3.“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4. 科学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5. 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