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5号)、《湖北省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科大学发〔2020〕4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科大学发〔2020〕4号),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议。
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年级审核,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等程序,评议出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选人,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于11月19日17: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便核实调查。
联系电话:027-68862873
联系人:邓老师
电子信箱:dengxiaolong@wust.edu.cn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