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与管理,提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结合我院各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实施细则。
一、测评对象
学院各年级拟发展入党的同学(同时满足列为积极分子满一年、获得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通过团组织推荐成为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
二、组织形式
测评量化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全面负责测评量化工作的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学生党总支指导各党支部具体实施;相关测评量化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对测评量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测评量化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思想上积极进步、奋发进取、品德高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良好的意志品质。
2、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学生党总支面向班级、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无不良情况反映。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综合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测评量化
本科生参考附件1
研究生参考附件2
四、测评流程
1、信息公布。学院学生党总支发布通知公告,由各党支部具体开展相关工作。
2、个人申报。发展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发展对象综合测评表》或《附件2-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发展对象综合测评表》并附相应的支撑材料,交予对应负责党支部书记。
3、组织考核。由学生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测评考核小组,负责相关材料整理核实工作,测评考核得分情况报由学生党总支进行复核,相关测评将作为本学期拟接收预备党员名单确定的重要参考,经过组织酝酿以后形成推荐发展名单。
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5年3月27日